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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们应该学习”

2018-04-143841

“我们应该学习”

●本报记者 郑丽萍 聂艺璇

(《三明日报》20184月4日)

当生命走到终点站,有人选择“尘归尘,土归土”,也有人选择以另一种方式——登记捐献遗体和器官,让生命在这个世界延续,让生命离开得有意义。

为生命接力

“父亲离世比较突然,但生前跟我们提过,捐献遗体和眼角膜是我们完成父亲最后的遗愿。”330日,家住梅列区乾龙新村的潘欲荷谈起父亲潘再的这一做法,她和家人都十分支持。

潘欲荷回忆,父亲生前是厦工(三明)重型机器有限公司的一名工程师,善良一直是父亲秉承的信仰。2012年底,父亲因病到福州协和医院接受治疗,在得知自己的病情后,他便提出了捐献遗体和器官的要求,但当时还不知道该如何捐献。

“回三明后,他一边接受治疗,一边心里还挂念着遗体和器官捐献的事。”潘欲荷看出了父亲的执着,虽然没能到市红十字会办理相关登记,但父亲的这一心愿潘欲荷默默地记在心里。

“离世当晚,父亲的眼角膜就被取走了,后来市红十字会告知,父亲的眼角膜成功移植给4位受捐者,让他们重获了光明。遗体交给了厦门大学医学院,以帮助他们进行医学研究。”潘欲荷坦言,敬仰父亲大博爱的同时,但心中更多的是不舍与心疼。

“只要别人能用的都给别人用。”潘欲荷谨记父亲的叮嘱。她说一开始母亲只同意捐献眼角膜,遗体捐献她不能接受,但母亲了解父亲的为人,最后她也尊重父亲的意愿。

“这是一件对社会非常有意义的事,应得到大家的理解和尊重。”潘欲荷希望以后自己也能像父亲一样,在自己去世后将遗体无条件捐献给医学事业,帮助他人延续生命,为生命接力。

让大爱延续

29日,家住梅列区红岩新村的丁锦真老人离世,省红十字会、市红十字会将她的遗体转交给厦门大学医学院作为医学研究之用,并向其家人颁发《荣誉证书》。

谈起母亲的这段“捐赠之旅”,大儿子马健不禁留下了泪水,被母亲的大爱之举所触动。

马健说,母亲退休前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,早在1979年,她就提出了遗体捐献的意愿,当时儿女们不以为然,并不把它当回事儿,想着母亲只是一时兴起,随便糊弄一下这件事就过去了。

然而,之后的20年,丁锦真又重新提了好几次,甚至白纸黑字写下遗嘱,希望死后将有用的器官和遗体捐献出去。儿女们意识到老人的执着,2009年,家人到市红十字会帮她办理了捐赠的相关登记手续,这才让她放心,不再“折腾”。

“母亲的善举深深地感染了我们,她为我们树立了这么好的榜样,我们应该向她学习。”马健说。20141219日,受母亲影响,马健和妻子也到市红十字会填写了《福建省自愿捐献遗体登记表》,并劝说儿子在亲属栏上签字。

“一开始作为子女的我们背负的舆论压力很大,现在大家的观念变了,越来越提倡这样的做法。”马健说,“我们希望能像母亲一样,为挽救他人生命为医学科研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,让这种爱一直延续下去。”

记者手记:

在对遗体、器官捐献者家属进行采访时,记者共约访了5名家属,其中4名接受了采访。在采访过程中,对于受捐者的情况,家属一概不知也没有任何联系,最多只能获知捐赠出的器官帮助的人数。但多数家属告诉记者,并不想知道受捐者是谁,只希望他们能够好好生活。

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部长林瑞班介绍,关于受捐者信息是保密的,家属无从得知。自20099月红十字会独立设置以来,全市实现遗体捐献10例,器官捐献19例,眼角膜捐献7例。

遗体和器官捐献是一种具有时代意义的奉献行为,具有社会性、公益性和科学性,既需要志愿者的奉献,也需要社会各界支持。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,转变传统思想观念,构建一套具有操作性的制度,为捐献者做好服务,逐步形成在全社会倡导并积极践行捐献遗体的新风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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